Monday, September 28, 2009

犯規

犯規
國際籃球規則中,犯規是指與對方球員的非法身體接觸和/或違反運動道德的行為,每次被判犯規的球員都會被登記,每個球員容許有5次個人犯規(NBA聯盟為六次),而個人犯規包括以下幾種:

有以下幾類犯規:

侵人犯規(一般人稱為個人犯規)
定明球員不得以任何不正常的姿態(超出他的「圓柱體」),去阻止對方球員的前進,或使用粗野/激烈的動作。常見的侵人犯規有:

阻擋
撞人
背后非法防守
阻撓
非法掩護
非法用手
推人

罰則:如被判侵人犯規,除犯規球員要被登記一次個人犯規外,對方更可按情況得到控球權或罰球機會。
雙方犯規
在某些情況下,雙方球員會為了爭奪位置而發有激烈的動作,就是指侵人犯規的動作。裁判就會判雙方球員一次雙方犯規,即每人一次個人犯規,然後按輪換發球法決定發球權。

違反運動道德犯規
當球員犯規嚴重粗野,又或者球員防守時並非針對籃球而是進攻球員,這很容易導致受傷,裁判可判斷為違反運動道德犯規。

罰則:如被判違反運動道德犯規,會被登記違反運動道德犯規,這犯規同時是個人犯規,但兩次違反則不可在同一場比賽再參與比賽。除此以外,對方會得到罰球並之後有控球權。

技術犯規
是指所有球隊人員,包括球員、教練和其他註冊人員的非接觸性犯規。規則中定明,所有人不可對裁判無禮、要服從裁判判決、不能拖延時間、不可騷擾對方球員、扣籃球員除安全理由外不可掛在籃上等,新的規則更定明球員不能故意跌下以博取對方犯規也是技術犯規的一種。

罰則:如被判技術犯規,會被登記技術犯規,這犯規同時是個人犯規。除此以外,對方會得到罰球並之後有控球權。

打架
是針對在球場內球員以外的隨隊人員的打架行為的規則。違反者會被逐離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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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FICE BEARERS

ORGANISATION CHART 2012--2014

President

主席

: MR TAN KING MING

陈金明

署理

主席

:Mr ANG YOUNG TECK

洪永德

副主席 1: Mr KO BOON HIN

吴文兴


Secretary
秘书 : Mr CHAN SHUN GAK

田循岳


秘书 : Mr PHANG SOON LOI

彭顺来

助理

秘书 :Mr JOSEPH CHUA KOK CHIONG

蔡国祥

Treasurer财政 Mdm PHANG JIE

彭洁


Committe Members理事

王成发 余奕舫 张茂强

谢家祥 彭康成 刘志峰

MEMBERS:陈友杰 黄菊生 邱坤龙 黄伟纯

蔡美中 蔡鹏 方庭成

尧仕运

沈德才

沈光业 邱坤伦 陈惠光

温武祥 叶又新 张志凯 邱顺军

AUDITOR查账:田嘉欣 林苔霞